職業經理人是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,加強職業經理人隊伍建設,培養造就一大批優秀企業經營管理者,是我國人才工作的重要任務。當前我國職業經理人隊伍建設取得了一定的進展,但是整體上看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還很不適應。《中共中央、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》正式對外公布,這一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文件,明確地表達了未來國企用人機制市場化、去行政化的總體思路。
主要關注內容:
一、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 實行差異化薪酬分配
根據不同企業類別和層級,實行選任制、委任制、聘任制等不同選人用人方式。董事會按市場化方式選聘和管理職業經理人,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。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。目前,國企中市場化選聘的高管占比還非常小。有統計顯示,自2003年以來,央企公示的高管人選中,來自于本系統內部的占42%,來自具有國資背景的占47%,只有11%左右的人選來自于外部。
二、建立職業經理人資質評價標準
市場化選聘職業經理人,有必要引入職業經理人資質評價市場化,在職業經理人選聘、考核評價中,要充分發揮和應用專業化評價工具和評價方法,對職業經理人職業資質及職業素養、職業能力和職業知識與技能等方面進行全方位評價,提高評價考核的科學化、適用化水平。
三、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
職業經理人激勵與約束機制,包括薪酬機制、控制權機制、聲譽機制、市場機制、職業生涯機制等。國企將實行“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薪酬分配制度”,對黨中央、國務院和地方黨委、政府及其部門任命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,合理確定基本年薪、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。